“从业人员不得泄露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向来是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操守红线,但“近水楼台”的职业便利和巨大的金钱诱惑往往令人利欲熏心。
3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再次将几年前发生的一起债券交易员偷看公司股票交易指令,与父母合谋搞“老鼠仓”而锒铛入狱的事件引进公众视野。
案件信息显示,某基金公司债券交易员王鹏利用职务之便,在接近两年半时间里,一直偷看公司股票交易指令等未公开信息。而其父母则通过操作他人证券账户,同期或稍晚于某基金公司进行证券交易,与基金公司交易指令高度趋同,非法获利共计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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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父母玩“老鼠仓”,趋同交易高达8.78亿
黑池财经通过裁判文书网了解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的这起案例中的王鹏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基金”)原债券交易员,王慧强、宋玲祥分别是王鹏的父亲和母亲,均为无业人员。
年11月至年5月,王鹏担任华夏基金交易管理部债券交易员。工作职责为“银行间资金交易、存款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对交易指令的执行进行风险控制”等。
在工作期间,王鹏作为债券交易员的个人账号为“”,其有权通过综合信息查询查看相关信息。因工作需要,华夏基金为其开通了恒生系统“”账号的站点权限,该账号开通了指令查询权限,有权查询证券买卖方向、投资类别、证券代码、交易价格、成交金额、下达人等信息,后又陆续增加了包含委托流水、证券成交回报、证券资金流水、组合证券持仓、基金资产情况等综合信息查询权限。
也正是因为取得“”账号的相关权限,王鹏与其父母走上了非法获利的道路。根据裁判文书披露,年3月2日至年8月8日期间,王鹏多次登录账号获取华夏基金股票交易指令等未公开信息,而王慧强、宋玲祥则操作牛某、宋某祥、宋某珍的证券账户,同期或稍晚于华夏基金进行证券交易。
经过监管部门调查,王慧强、宋玲祥的证券交易与华夏基金交易指令高度趋同,证券交易金额共计8.78亿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万余元。其中,王慧强交易金额万余元,非法获利万余元;宋玲祥交易金额7.8亿余元,非法获利万余元。
伙同父母从事老鼠仓的行为,终究无法长期被掩藏。年6月17日,证监会工作人员对王鹏进行询问,王鹏在询问过程中离开公司,后再未回公司工作,华夏基金与王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年11月末,王鹏及其父母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5年6月5日,重庆市公安局以被告人王鹏、王慧强、宋玲祥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移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8年3月2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分别判处王鹏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万元;判处宋玲祥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万元;判处王慧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万元。对其三人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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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老鼠仓”案频发另有姐弟、同事等合谋
除王鹏及其父母上演的模仿交易型老鼠仓外,华夏基金近年内还相继被曝出多起“老鼠仓”案件。
年,华夏基金女性基金经理罗泽萍利用“老鼠仓”非法获利被北京警方侦破。据悉,自年以来,罗泽萍利用担任华夏基金基金经理的便利,将基金持仓或准备买入卖出的股票信息透露给家人,并与其弟弟罗某君合谋,使用周某和王某某的证券账户进行交易以逃避监管,借助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并非法获利余万元。
7年12月,华夏基金又一名基金经理因涉“老鼠仓”交易入狱被曝光。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关于“童汀、童学毅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年至年期间,童汀利用其担任华夏基金基金经理的职务之便,伙同其父亲童学毅“老鼠仓”交易,累计趋同交易逾7亿元,获利万元,最终双双获刑。
8年7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再次公布了一起华夏基金员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刑事决定书。判决书显示,原华夏基金投资经理、机构投资部总经理助理田冬宇,原华夏基金投资顾问、理财中心经理刘光谱两人,被指先于或同期于华夏基金进行股票交易,累计趋同交易2.05亿元,趋同交易获利万元。法院一审判决,对两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3年不等,并施以缓刑。
尽管华夏基金近年“老鼠仓”案频发,但作为中信证券的控股子公司,其规模仍不容小觑。财务数据显示,9年实现营收39.77亿元,同比上升6.54%,实现净利润12.01亿元,同比增幅为5.35%。截至9年末,华夏基金总资产.45亿元,净资产89.44亿元。